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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溪法院:自诩态度好?执行法官:请拿出实际行动!

发布时间:2024-12-27 来源: 江西政法网 作者:佚名

  “我态度一直很好呀!”“那你有没有积极履行还款义务?请拿出你的实际行动!”面对执行法官的反问,被执行人卢某瞬间沉默。12月19日,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秉持“如我在执”理念,成功执行和解一起大额民间借贷纠纷案。

  据悉,卢某向张某借款后拒还,张某为追回借款起诉卢某,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卢某向张某偿还借款本息合计20余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卢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,张某申请强制执行。受案后,执行团队依法冻结了卢某的银行账户,并多次对其进行教育劝导,阐明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。执行期间,卢某每次均按传唤到庭,但谈及履行事宜时,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诿,始终未向申请执行人兑付分文。

  为尽快解决该案,执行团队于19日再次传唤卢某,面对执行法官的教育警告,卢某竟然自诩自己一直配合执行、态度良好。面对卢某此种表态,执行法官立即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,告知其应以实际行动履行还款义务,否则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相应法律惩罚。经进一步阐释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,卢某当天先行兑付部分案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。

  执行法官提醒

  作为被执行人,应当自觉尊法守法,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,用实际行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无论以何种方式逃避执行,最终都将难逃法惩、自食其果。

  
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jxzfw.gov.cn/2024/1226/202412266174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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